每門預付(如意)卡門號自申裝日起180天內有效,基本內含通信費(俗稱主帳戶)經續儲值,門號使用期限將自儲值日起重新起算180天且儲值上限為5,000元,未使用之主帳戶餘額加上儲值金後累計達5,000元以上,將無法儲值。
預付卡行動上網限本國境內使用,限Internet APN使用;行動上網服務通信費以「KB」計費,不足1KB以1KB計算(1MB=1024KB,1GB=1024MB);本服務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,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,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。語音通話費以「秒」計費,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;每通通信費以公告價計算,通信費明細採四捨五入保留至小數第二位;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、簡訊特碼、特殊撥號、電話投票、大量播放等,撥接成功之通信費皆不列入免費通信費扣抵範圍,且須另依其服務收費標準計收。
本公司贈送之各類免費或優惠通信金額(即各類語音通話費且含未用盡上網量轉換之通信費)皆無法扣抵本類型上網方案費用;本類型上網方案費用僅可由客戶儲值通信費/金額(俗稱主帳戶)扣抵。
簡訊服務以接收端完成收訊之筆數計收。國際簡訊以每則5元計收,惟因電信網路環境複雜因素,送往國際其他電信業者部份,以送達對方網路簡訊中心主機即進行扣款,受訊方有否實際送達,由對方網路決定。
門號自啟用後,持續在有效期限內儲值,即可永久保留門號,若未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儲值,門號將於使用期限截止日後自動失效,倘門號內尚有未使用完之基本內含餘額,可申請移轉至客戶名下或指定之任一中華電信行動門號下繼續使用:(1)基本內含餘額限移轉至中華電信名下之正常使用中門號;(2)贈送餘額或其他優惠項目(包括本公司免費贈送之各類通信費及上網量,如網內優惠語音通話費、簡訊則數、優惠上網量及其他加值服務…等)不得轉至其他中華電信門號使用或退費。
申請預付(如意)卡方式:請本人持相關證件(如下說明)至中華電信全區營業窗口及特約服務中心辦理。
(1)成年人(18歲以上)
第一證件正本: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、護照。
第二證件正本:其他足資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如IC健保卡、護照、駕照。
(提供之第二證件與第一證件不同)
(2)未成年人(7歲-17歲)
除(1)述及證件外,需法定代理人持雙證件正本陪同辦理並填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;如欲申請親子卡,持前述雙證件外,另需加持戶口名簿正本(若與未成年人不同戶籍,則須持雙邊戶口名簿以利核資)。
(3)外籍人士(含觀光客)
第一證件正本:護照、效期內之外僑居留證。
第二證件正本:其他足資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如臺灣移民署發行之入境證(入台證)、在台簽證、居留證、國際學生證、申請人本國之有照片的官方證件(社會安全卡、身分證、駕照等)。
如委託代辦人,請攜帶申請人及代辦人雙方雙證件及印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