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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雄州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试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

2017年10月20日 13:04 作者:陆志刚 来源:招标投标服务管理科 点击:[ ]

根据中央和云南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,楚雄州紧紧围绕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按照循序渐进、依法依规、集中统一、审管分离、便民高效的原则,以着力构建高效便捷、权责明晰、统一协调、运行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体制为目标,选择楚雄市、元谋县、永仁县、楚雄开发区作为我州四个试点地区先行先试,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,实行“一颗印章管审批”。

集中主体,打破多领域审批低效率“坚冰”;创新方式,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楚雄“样本”;优化流程,简化审批服务“模式”;规范行为,建立政府服务工作“标准”;健全机制,打通制度不完善“梗阻”……在深化改革工作中,楚雄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“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”要求,通过集中审批主体、创新审批方式、优化服务流程、规范服务行为、健全制度保障等五项举措,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效率不高问题,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试点改革工作。到2017年6月23日,四个试点县市区全部挂牌成立行政审批局(楚雄市成为“全省首家县级行政审批局”),四个试点地区楚雄市、元谋县、永仁县、楚雄开发区分别完成第一批事项集中划转和承接111项、81项、148项、52项,人员划转或抽调21名、31名、12名、21名集中办理审批业务。截至9月30日,已累计受理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4970件,公共服务事项972件。其中: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400件,办结2358件,正在办理42件;元谋县行政审批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51件,办结151件;永仁县行政审批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3件,办结12件,正在办理1件;楚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406件、公共服务事项972件。通过整合和优化审批流程,一般性审批事项材料减少1/3以上、时限压缩1/2以上,以企业登记注册为重点的商事服务审批时限压减2/3以上,项目审批时限平均提速率达50%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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